你不可不知法拍屋點交流程?
點交:要主動跟法院申請
流程:
1.聲請點交
2.法院民執處發出執行命令請債務人15日內搬離
3.拍定人可以申請第一次書記官現場履勘
4.經兩次履勘不搬法院會執行強制點交(書記官 法警 當地警察 搬家公司 鎖匠) 全部時間約四個月。
點交-遺留物處理?
1.要申請法院點交 由法院判定 東西是否為廢棄物
2.債務人同意未搬離物品已廢棄物處理
3.債務人不在書記官同意遺留物以廢棄物處理
4.造冊 拍照 拍賣
5.遺留物可以放置屋內集中 屋外 或找倉庫集中
點交時注意事項
1.空屋種類:屋空人空、屋空人不空、屋不空人空、屋不空人不空
2.盡可能找到債務人 簽下 搬遷協議書
3.弱勢團體:有中風 智障 需協助 拍定後 陳報執行法院發文給社會局
4.申請點交 於法院履勘筆錄明確載明:「如破壞法拍屋現場,水、電、瓦斯、內部裝潢及格局,受買人將依法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及刑事毀損告訴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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