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陽台補登、屋簷雨遮計價問題一次說清楚?

 

陽台補登

民國71812日內政部訂定「建物測量辦法」後,「陽台」才可以辦理測繪登記。(房子超過40年留意)

若建物權狀沒有標示陽台,但房子實際上有陽台,可以申請「竣工平面圖及位置配置圖」,檢查圖上房子上是否有「陽台」字樣,若有即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陽台補登;若無,則可在工務局申請加註「陽台」字樣後,再至地政事務所申請陽台補登;若無法加註「陽台」字樣,則無法辦理陽台補登。

 

屋簷雨遮計價問題?

10711日後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物,僅有「陽臺」得以附屬建物辦理測繪及登記,「屋簷」及「雨遮」則被刪除,無法以附屬建物辦理測繪及登記。

不要白花錢買虛坪?

為了避免消費者買到這種實用上沒有太大效益的「虛坪」,內政部於10051日起實施預售屋「屋簷、雨遮登記不計價」措施

 

remi房市停看聽不可不知的陽台雨遮問題.png

 

雨遮新制上路後的影響?

1.沒雨遮 遮陽擋雨功能大失:

大部分建商也不會完全不做雨遮,仍會視情況而定,最多就做到外柱的寬度,在成本跟使用功能取得一定平衡。

2.樑柱內移偷坪數現象增加:

雨遮不能計坪計價登記後,有些建案把樑柱外露的設計改回樑柱於牆面內,藉此減少室內的坪數,占掉室內空間。

3.另外補充:露台:從室內能走出去的空間,但上方無遮蓋物之平台不可計算在坪數內也不計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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