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不可不知道的何謂農舍? 農舍的申請條件?農舍種類有哪些?

  1. 何謂農舍?

農舍是指在農地上興建的建築物,最初是用來堆置農具、肥料或當作臨時休息的地方,與農業經營活動(耕種、畜牧)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。最重要的是,農舍的興建需要符合政府訂定的相關法規、條件,才能申請建造。

 

2. 農舍的申請條件?

   如何才能興建農舍?所以說想要合法的興建農舍,到底要符合哪些條件呢?

  • 年滿 20 歲或未滿 20 歲已婚者
  • 取得農民資格
  • 持有農地並在當地設籍滿 2
  • 農地面積大於 0.25 公頃
  • 申請無套繪證明
  • 名下沒有其他農舍
  • 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滿5年始得移轉,如取得使用執照已滿5年而移轉他人,其承受人無須再受5年始得移轉之限制。

 

例外條件:

 以上是針對在89 1 28 以後(也就是《農業發展條例》修正後)取得土地的「新農」所設立的條件,但是在《農業發展條例》修正以前(也就是 89 1 28 以前),早已取得農地的「老農」並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

 

3.農舍種類有哪些?

依照現行法規,農舍可以分成以下 3 種,分別是「 老農配建 」、「 一般農舍 」與「 集村農舍 」,讓我們來看看他們的差別在哪吧!

1.老農配建

前面有提到,在《農業發展條例》修正以前(也就是 2000 1 28 日前)所取得的農地,並不會受到面積大小與時間的限制,農民都可以自由興建農舍。因此部分想要蓋農舍的屋主或建商,會以老農的名義申請建照、興建農舍,待取得使用執照後再進行過戶、移轉給買家,這就是所謂的老農配建

 

2.一般農舍

相較於「老農配建」,在《農業發展條例》修正以後取得土地的「新農」,須擁有 0.25 公頃 756.25坪) 以上的土地並在籍滿兩年,才可興建農舍。如果想要進行農舍買賣的話,必須要先取得「使用執照」長達五年,才可進行操作。

要注意的是,不論是老農還是新農,興建的農舍皆須符合以下規定:

  • 建蔽率10% 
  • 樓高10.5 公尺
  • 容積率:最大約 150
  • 基地面積:最大約 100

 

 

3.集村農舍

農業發展條例》第 18 條第 1 項規定「沒有自用農舍而需要蓋屋的農民,也可以申請以「集村」的方式興建農舍,但是起造人必須是 20 以上」,簡單來說就是 20 個農民同時提出申請並擔任起造人,在 10% 的「農建農地」上蓋出 20 戶以上的透天厝(高度受限於 10.5 公尺以內)社區,其餘 90% 的「農用農地」則可座落在建築基地旁或附近鄉鎮。

 

 

都市與非都市農舍面積限制:

1都市:

「可以建造農舍」這件事進行規範,但「蓋在哪裡」與「蓋多大」的相關規定,還是要依循《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》喔!首先,如果你的農地屬於「都市計畫區」內中農業區的農業用地,就必須符合都市計畫法第 29 條的規範,包含:

 

  1. 農舍高度不能超過 4 層樓或 14 公尺高
  2. 農舍建築面積不能超過該宗農地的 10%(也就是建蔽率 10% 的意思)
  3. 農舍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能超過 660( 200 坪)
  4. 如果申請建造農舍的這塊地,已經申請過農舍了,之後這塊「沒有農舍建物的」90%土地,都不能再申請蓋農舍了。

2. 非都市:

如果是建築在「非都市計畫區」的農舍,則必須依照《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才可以蓋出合法的農舍。其中主要是規定:

  1. 農舍高度不能超過 3 層樓或 10.5 公尺高
  2. 農舍建築面積不能超過該宗農地的10%(也就是建蔽率 10% 的意思)
  3. 農舍建築總樓地板面積不能超過 495( 150 坪)
  4. 農舍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能超過 330( 100 坪)

但是: 贈與稅規定

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,將農地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之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、孫子女等)、父母、兄弟姊妹及祖父母,得免課徵贈與稅;但受贈人自受贈之日起五年內,受贈之農地應繼續作農業使用,且不能移轉給他人,才能享受此項免稅優惠。

結論:

不管是投資還是自用,地主們絕對不會賠錢賣農地,即使放著,農地也無須徵收贈與稅、土地增值稅與遺產稅,具有節稅的效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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